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以下为详细阐述:
首先,必须通过夫妻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明确自行独立决定变更孩子抚养权事宜。 其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符合可变更抚养权等特定法定情况时,也应考虑进行抚养权的变更: 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上重大疾病或者残疾导致无力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未尽到抚养职责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以及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无法弥补的恶劣影响等等; 再者,如果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达出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意向,并且该方具备抚养的能力; 最后,还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等情况,均需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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