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3年后女方能否因家庭暴力要回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离婚之日起三年内,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基于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均可通过协议方式修正对孩子的监护权。 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之后,另一方可获得子女的监护权。 此外,还有第二种法定程序,即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变更。 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会依据调查所得的证据材料,裁定是否应该变更对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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