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不愿承担抚养权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必须明确其中至少一方需承担起对子女抚养的责任与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法制系统的规定,婚姻关系解体后,父母双方仍旧享有关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权益及义务。 在离婚发生之后,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嗣,应依法由他们的母亲亲自抚养为主导原则; 若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于抚养事宜未能达成共识且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须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参考家长双方的实际情况,依照尽可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最终决策。 至于孩子年龄已达八周岁者,则需充分尊敬并考虑到他们自身的真实意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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