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因交通事故去世,妻子能否获得被抚养人生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妻子已经年满六十周岁或无法从事任何形式的生产活动以获得经济收入,那么便有资格领取被抚养人生活费用。
换言之,如若不是如此情况,则无法获取此类抚养费。 这里所提及的“被抚养人”,是指在受害人法律责任范畴内需要其履行照顾和扶养义务的儿童,或者因为失去劳动能力且毫无其他生活来源而需要扶养的成年近亲。 当“被抚养人”拥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责任人仅仅需要负起受害人法律责任范围内应尽的部分支付责任。 若“被抚养人”数目众多,每个“被抚养人”每年所需的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越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的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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