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三岁的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更大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针对离婚时已有三岁大子女的案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在夫妻双方之间进行友好且积极的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律做出公正审慎的判断,明确哪个家长才是更为适宜的孩子抚养人选,以确保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正面影响。 对于年龄已经达到两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来说,如果父母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且需要法院介入裁决的话,审判机关将会依照孩子的切身利益为依据,并结合家庭成员各自的实际状况,对抚养权归属问题做出最为合适的判决。 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后,法庭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以此作为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次,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策略,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如果想要成功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以下几点建议或许有所帮助: 1、全力收集能够证明自身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优势的证据资料; 2、力争获取关于双方父母教育背景、养老保障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提供有力支持; 3、搜集反映孩子目前所处生活环境优劣的相关证据材料; 4、充分了解涉案儿童的个人想法与意愿; 5、深入研究法院审判机构在审理此类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可能会重点关注哪些因素并事先做好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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