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再婚拒付抚养费,应如何维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妻子不能够置身事外,拒绝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及支付抚养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每个父母都具有照顾以及抚养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基本义务。 对于那些未能亲身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是母亲,他们应该为孩子的生活负责并承担起抚养费用的责任。 建议男方首先尝试与女方进行有效沟通,尽力达成共识。 若协商遭遇困难,男方可考虑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与孩子的合法权益,例如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官判决其支付应付的抚养费用。 倘若女方尽管存在判决结果依旧无动于衷且拒不履行义务,那么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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