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补偿执行具有强制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有强制性。
律师解析:
有强制性。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离婚申请补偿执行具有强制性。 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的经济补偿。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话,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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