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中未载明支付子女养育费用的具体规定,那么被列为支付责任的一方有权依据此前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自己要求对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的诉求。
若离婚后,子女判归一方进行独立抚养,那么负有抚养责任的另一方必须承担其养育子女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数量以及支付期限的长度,则需根据双方所达成的共识予以协定; 如在协商过程中出现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则应由负责审判的人民法院作出权威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