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变更抚养权所必须满足的诸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在同孩子共处的一方因为身染重大疾病或者由于残疾导致身体无法再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其次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家长未能尽到应有的养育责任,甚至出现了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或者他们同孩子共同生活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确造成了不利影响; 再次,如果是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自愿选择随另一方共同生活,而该方又具备抚养儿童的经济和能力; 另外,如果有其他正当合理的原因要求改变现有的抚养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综上,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点条件,就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抚养权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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