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改判需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位父母提出了改变子女抚养权的请求,那么他们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以下若干情况之下,法庭将给予支持他们的诉求: (1)假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因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遭受了伤残,从而使其无法再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 (2)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未能尽到自己的抚养责任,甚至出现了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3)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并且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而该方同时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 (4)当存在其他正当的理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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