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一岁半时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哺乳期儿童的子女监护权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不足两岁的子女来说,通常情况下是由母亲进行照顾和养护,当然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话,父亲也是有权获得监护权的: (1)倘若母亲患有持久性的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且这种状况会对子女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那么这就不再适合与母亲共度时光; (2)倘若母亲在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却未能尽到抚养义务,而且父亲提出了让子女跟随他一起生活的请求,那么这时法院也会考虑将娃儿交给父亲来抚养; (3)除此之外,若是由于其他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无法让子女继续与母亲保持亲密相处的关系,那么这时法院可能也会选择将子女判给父亲来抚养。 其次,父母双方只要能够协商一致并确保两岁的幼儿可以在父方健康成长,那么他们协商意愿也可以被尊重并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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