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抚养是否等同于轮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的共同扶养方式中,并非必然采取轮流抚养的模式。
轮流抚养仅为其中的一种类型。 据我国相关律法规定,在客观上能够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下,双亲可以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并签订抚养权轮换协议,以获得法院认可及许可。 所谓的轮流抚养制度,即是由父母双方在不同阶段交替负责孩子的监护与照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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