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解释(一)中的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明确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考虑。
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通常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而在承担两个或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情况下,比例则可以适度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至于无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若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也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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