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岁孩子抚养费不足,未来能否提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之后,针对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是可以进行相应的增减的。
当未成年子女面临疾病困扰或学业压力导致实际需求超出原定抚养费用额时,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而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必须无条件予以尊重和配合,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对于拒绝履行已生效抚养费判决或裁决的情况,将会有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2.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在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若由某一方直接抚养,则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数额及支付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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