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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情侣签订的抚养孩子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条款并非全然有效,而取决于其法律效力是否待定。
这个“待定”的效力,往往在离婚时受当事人之子(女)的年龄因素所影响。
对于尚处于不满两周岁阶段的婴幼儿,其监护权统一归属于母亲;
若是已经过了两周岁但尚未达到八周岁的少儿,则需要通过协商方式来决定其抚养权归属事宜;
至于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则应尊重他们的个人意志。
只要协议内容符合上述这些基本原则,那么它便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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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