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判给哪一方的原则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应首先征求父母双方的协商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则需交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遵循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童,则应倾向于交由母亲抚养为主导原则。 而在涉及至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时,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希望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全面考量,包括但不限于: 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各自的综合素质、子女的成长环境、长辈对于子女的责任意识及亲情之间的深厚厚度等等。 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理应得到充分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