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18岁了离婚还要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婚姻离异案件中,通常无需继续支付相关抚育费用。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在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后,倘若其父母具备相应的经济承受力,也应当承担起未成年人的抚育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抚养义务的终止期限将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包含以下三大类状况: 1.已经成年的子女因伤残导致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者虽然尚未完全失去劳动力,但是其收入却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2.成年人的子女正处于接受各类学校教育的阶段; 3.遭受意外伤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成年人的子女实实在在地失去了谋生的能力,并且无法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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