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被判五年怎么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各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服刑期间,倘若能够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和良好的改正行为,亦或是有显著的立功表现,那么便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刑处理;
然而,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则必须给予减刑: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核实; (3)在科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 (4)在日常生活中舍己为人,英勇救助他人生命;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6)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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