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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与丈夫离婚10岁的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应给抚养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终结后,倘若子女由男方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女方便需承担相应比例的抚养义务。
无论双方的婚姻状况如何变化,其作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皆不会因此改变。
如若女方决定不直接参与孩子的抚育过程,则应当承担部分乃至完全的抚养费用。
双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关于抚养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方式问题。
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未能按照事先制定的协议履行相应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那么直接负责抚养的一方可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对方依法支付足够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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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0: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