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后身体虚弱离婚可以索要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生育子女之后欲申请离婚的情形,财产补偿的可能性取决于具体情况的分析。在仅凭生育子女一项要求补偿的情况下,这种诉求通常并不被认为是合理可行的。
然而,若配偶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针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虐待亲属以及遗弃亲属等恶性行为时,无过错的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侵权损失,并向有错的另一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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