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规定的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具备稳定收入状况下,扶养费用通常按照被抚养人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若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申请者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整体原则上不能超越其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暂时没有明确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需要根据年度总收入或者与之相近的行业平均水平,参考上述比例来设定抚养费标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抚养费比例可能需要适当提升或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