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拒绝探视权的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友好地回应如何正当拒绝对方探望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首先,如果探视权人身患对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传染性疾病,那么直接负责孩子的一方享有临时性的权利,可以理性地拒绝探视权人进行探望; 其次,若探视方有借着探望之名将孩子藏匿或迁移,导致孩子无法继续受到抚养方的监护保护时,抚养方同样有权予以拒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探望权仅允许被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必须立即重新恢复孩子与探望权人之间的接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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