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的认定该怎么进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在我国,行贿犯罪分为了两种情况,包括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其中如果是自然人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了行贿行为的话,在达到数额要求时,构成的就是行贿罪,但要是单位实施行贿行为则构成的就是单位行贿罪了。那现实中对行贿的认定该怎么进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行贿的认定该如何进行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施;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上文中小编已经作出了介绍。需要注意对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毕竟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自然在认定上面也是不太一样的。当然,就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来讲,也是有所差异。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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