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遗弃子女的认定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认定构成遗弃。离婚遗弃子女也就是拒绝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对于遗弃子女的,无过错方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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