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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还要给成年子女抚养费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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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