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民政局的强制婚检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今,已正式取消对婚姻检查的强制要求,意味着婚检不再作为结婚的必要前提条件。
因此,婚前体检完全取决于各位新人的个人意愿。 只需确保各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且无法律明文规定的禁止情况(如禁止患有某些疾病或存在近亲关系)即可顺利地领取到结婚证书。 若对于民政局的强制婚检措施持有异议者,可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程序。 然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检查实际上是男女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所进行的一种常规性的身体检查以及生殖系统检查。 其主要目的在于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们可能潜在的、会对婚姻生活与怀孕生育产生不良影响的疾病进行早期诊断及治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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