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拿结婚证婚前开销需要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恋爱关系中,当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赠送少量货币或物品时,通常被视为具有赠予的性质。
即使恋爱关系最终结束,原则上来说,原赠予方不应该再对受赠方提出返还回收的请求。 其次,如果在恋爱关系开始之前,一方为了筹备婚姻,投入了相当数量的资金,购买衣物及装修用品等贵重物件馈赠于另一方。 在恋爱关系宣告结束之后,双方可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适度地恢复部分所赠送物品的所有权,甚至可以根据实况在合理范围内考虑以现金形式退回一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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