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房产过户当事人不能来现场,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本人无法亲自前往进行办理,可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关来完成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应由相关权益人及其配偶共同持有本人身份证赴公证机关办理《授权公证文书》; 其次,备齐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最后,将上述所有资料与《授权公证文件》提交至托管机构或可信赖的亲友手中,待其协助办理相应的房地产转让手续。请特别留意几点: 第一,相关权益人和其配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共同前往公证机关; 第二,准备齐全各种证件和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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