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不提供离婚证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1.双方的户籍簿及个人身份证; 2.当事人签署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 3.当事人递交的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拍摄); 4.对于离婚人群,需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婚的结婚流程与初婚有些不同,但总体上包括以下步骤: 1、准备材料:您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等证件和材料。如果您或您的配偶是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2、填写申请表:在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之前,您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包括您和您的配偶的基本信息,以及您们的婚姻状况等内容。 3、提交申请:您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您的证件和材料,并对您和您的配偶进行面谈确认。 4、公告:根据法律要求,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在公示栏内公示您的结婚登记信息。公示期为21天,如无异议则进入下一步。 5、领取证件:公示期结束后,您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书。结婚证书是您和您的配偶合法婚姻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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