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嘱公证后过户还需子女全部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房产遗嘱得到公正之后进行过户手续,并不一定需要所有的子女在场配合。
然而,这是建立在遗嘱公证书已经明确地阐明了房产应归属何人这一前提之上的。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的获得者只需凭借经过公正的遗嘱、个人身份证件以及房产证等相关文件,便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如果其他的子女对该份遗嘱的合法性或者房产的归属持有疑虑,那么很有可能会引发纷争。 为了慎重起见,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所有涉及到的相关人士亲自到场,以期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当然,如果遗嘱继承的流程清晰无误,无任何争议的话,那么其他的子女也就没有必要到场参与。 不过,这项规定可能因其所适用地区的政策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执行要求而略显出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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