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继承房产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行为并不会削弱子女在法律规定中的父母住房财产继承权力。
当面临法定继承的情景时,倘若双亲中有一方不幸离世而未留有生前遗书,那么此子女将依然拥有父母这套房产中应得的财产份额。 当父母双方均已过世,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他们通常会与其他同样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例如父母的祖父母、配偶等)共同分享这份房产遗产。 然而,若父母在生前已经立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明确地指定了房产的具体分配方案,那么就应当依照遗嘱来进行财产的分配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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