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房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方现行法制的框架之下,针对遗赠房产这一类别,女儿通常具备与其兄弟同等的继承权。
首先,若被继承人未能审核并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特别就遗产房的处置作出具体安排,此类情况则须依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无论其性别为男或女,皆享有继承遗产房的权利,并且在继承比例上一般遵循平等原则。 然而,若被继承人已事先设立遗嘱,明确表明遗产房将由他人继承,或者对女儿的继承份额做出特殊安排,那么便应严格遵照遗嘱内容执行。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整个继承过程中,我们还需充分考虑到其他法定情形,例如对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对他们给予适当的照顾。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也可酌情给予更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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