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立遗嘱不给女儿,女儿还有权分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父母所订立的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并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明确指明未将遗产分配给任何子女,在此情况下,通常在遗产分配环节中,女儿将无法依据该份遗嘱获得对应份额的财产。
然而还需谨记,若遗嘱中所针对的并非其父母的个人合法所有之财产,抑或存在着可能导致遗嘱丧失法律效应的某些异常状况,那么女儿在相关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取得部分财产的分配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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