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尊亲属所处的地位被尊崇至高无上,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即为夫妻双方、自然血亲(婚姻存续期间曾有生育行为者)以及法律上承认的父母。
在处理上述财富分配事宜时,我们通常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协调,然而相应的,各继承人享有权益的具体状况亦是我们考量的重要因素。 例如,生活状态极为困厄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当你开始分配遗产时,他们理应得到更多的关照;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历程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这方面,他们有权获得较于他人更为的份额; 同样,有能力提供帮助并愿意抚养的人,如果在没有承担任何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他们在分配遗产时,应该被视为没有权利或只能获得较少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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