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不易生效的原因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录音遗嘱不易生效的原因有:
1、条件严格。 即必须满足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人、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等; 2、时间法定。 遗嘱的生效时间统一为被继承人死亡时; 3、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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