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是平均的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形之下,子女对于遗产的继承权并未规定必然平均。
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在遗嘱人的亲属以法定继承方式将遗产传承之际,相同时序的全体继承人依法应平等地分享和支配所继承财产的份额。 然而,鉴于存在生活上的特别困难以及丧失了劳动能力的特定继承人,其在分配遗产时,应有相应程度的优待。 至于那些能承担扶养责任并且具有实际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未能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则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他们应该只享受较少或无财产份额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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