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的继承权被确认为以下几个关键性因素:
它们应为且只能为亲生子女、养子女或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身份。 亲生子女依法享有无可争议的第一继承权; 而养子女,只要他们当时所办理的合法收养手续完备无误,就有权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益; 至于那些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他们同样获得继承权益。 在进行遗产分配过程中,通常遵守平等原则作为依据。 然而,对于那些愿意承担主要扶养责任或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份额; 反之,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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