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房产手续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分割中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时,首要任务是明确该房产的所有权以及继承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
其次,进行继承权公证程序,所需的材料包括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以及反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等。 随后,继承人需前往房管部门处理房产过户事宜,并向工作人员提交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的继承相关资料、个人证件(如身份证)及房产证等。 若有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其应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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