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给前妻的儿子有权利回来争房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该房屋乃属阁下之个人法定财产,而阁下并未以遗嘱或其他合法途径明确排除前妻之子的继承权,那么在阁下离世之后,前妻之子依法享有参与继承该房产的权益。
然而,倘若该房屋已于离婚之时明确分割予阁下,且前妻之子并未被赋予相应权利,抑或是阁下已通过合法遗嘱等方式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进行了明确规划,则情形将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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