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问题上,其暂停适用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阶段,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形,例如自然灾害这样无法预知、不可避免且无法战胜的客观环境条件;
其次,若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或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但他们并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已经去世、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甚至丧失了代理权; 再者,当继承开始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时; 此外,如果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所控制; 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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