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有第三顺序继承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对第三顺位继承人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以下人员被列为法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 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主要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相关直系亲属成员。 当继承事宜发生时,需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可由第二顺位继承者依法进行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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