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继承房地产之时,通常所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和相关土地使用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及户籍证明;
倘若涉及到家庭成员间的财产传承问题,必须呈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资料(例如户口本、出生证明或者结婚登记证书之类); 同时,若有遗嘱存在的话,相应的遗嘱也需附上以作佐证。 除此之外,由于可能出现有其他的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份额这一情况,因此在办理继承手续时还需要填写并提交一份书面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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