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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权的顺序是怎么规划的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权的顺序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将其分为两个层次加以规范和调整。
第一个层次为第一顺位: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而第二个层次则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亲属群体。
当继承事务发生时,首先应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方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承继遗产。
这便是我们所熟知的“继承权顺序”的基本原则。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23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在继承开始之后,应当依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如有遗嘱存在,则应根据遗嘱内容或遗赠条款进行继承;
倘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亦应按照相关协议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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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