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书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房产遗产继承公证书时,一般情况下必须备齐以下几种关键性文件:被继承人的过往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各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等等。
在此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继承人必须亲身前往当地公证机构提出正式的公证申请。 然后由公证人员依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核与查证,以确保每一位继承人的真实身份及其享有合法继承权益的资格得以确认,同时也将明确继承财产的具体范围及后续分配方案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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