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过世留下房产怎么继承女儿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不幸离世之后,他们所遗留下来的房产,女儿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方式,子女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范围内,依法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益。 而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亦明确制定了相关条款:遗产的分配应遵循以下顺序:首先,第一顺位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缺失或放弃继承,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在此情况下,女儿和儿子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其享有的权利是完全相等的。 当然,如果父母亲在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且生效的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具体内容来执行继承事宜; 反之,如果遗嘱不存在或者无效,则必须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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