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规定有哪些条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财产继承的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涵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述及之相关条例。
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而言,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是尊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则被视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传承制度启动之际,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间接接受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处于无权参与的位置;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无一存在,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将按照条例继承相应遗产。 在同一个顺位的继承人中,对于他们所应继承的财产比例,通常情况下应该保持平等。 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遗产分配时,理应对其进行适当的关照。 针对那些与被继承人有着紧密联系并曾对被继承人做出过主要赡养义务或与其一起居住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考虑给予他们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被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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