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强迫我写欠条,我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形中,如果有他人强行要求书写欠条,那么被强迫接受之一方可选择采取报警的方式解决问题。
同时,针对被迫签署的借款协议,被压迫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交申请,主张该份协议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任何一方或第三人为达到自身目的而采用胁迫手段,使得另一方在非真实意愿的状态下做出了民事法律行为,则处于胁迫之下的一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该项行为的请求。 因此,被迫写下的欠条确实具有被撤销的可能。 然而,当事人若欲提出此类请求,必须充分举证证明令其签字的欠条实属强迫签定,例如能够提供与签订合同有关的录音、录像资料,以及短信、电话记录或者书面文件等,以此来证实对方施加于己身的压力和威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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