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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夫妇中其中一人不幸离世后,关于他们共有的财产如何处置就成为了首要考虑的问题。
首先,必须将这部分财富从全部遗物中分离出来,成为其配偶应得的那份权益。
接着,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其余的财产才会被看作是逝者的遗产,并据此列出他/她制定的遗嘱中的内容。
然而,若一旦发现没有任何人能提供相关遗嘱,那么剩余的遗产将会依照严格的法定继承顺位原则来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顺序如下所示:
首先,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以及父亲或母亲;
其次,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那么,当涉及到遗产分配时,每一个顺序的继承人都可能有权参与,并通常拥有相同的继承权。
当然,若这些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他们也可商议决定是否采取不同的份额分配。
另外,对于那些生活特别贫困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应该得到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对已故亲属承担赡养责任,或是与该亲属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更容易取得更多的份额。
而对于那些尽管具备扶养能力但却未能履行扶养老幼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理应被扣留部分甚至全部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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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