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首先需要明白,遗嘱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运行应当严格遵循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范与要求。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作为遗嘱的制定者--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确保遗嘱的有效实施; 其次,立遗嘱人在表达自己意愿时,必须遵循自己的真实想法,不能做出任何违背内心意愿或受损他人权益的决定; 再者,立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自由处置,但不可涉及到任何他人的财产权益; 最后,立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亦需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不能违反国家、社会及他人的公共利益。 除此之外,遗嘱还有一些特殊的设立条件和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书写并签署,同时还应注明订立日期、年份和月份等信息; 其次,代书遗嘱则需要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参与见证,并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为遗嘱人代为书写,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应签名确认,并注明年月日; 再次,若采用打印方式设立遗嘱,同样也需要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日期; 此外,以录制音频、视频的方式设立遗嘱时,也需要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届时他们将在录音或录像中留下自己的姓名或肖像,并注明相应的日期; 最后,若在危机关头,遗嘱人可能会采取口头方式设立遗嘱,这种方式应当由至少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那怕在危机过后,遗嘱人选择以书面文件或录制音频、视频的方式重新确定遗嘱内容,先前设立的口头遗嘱也将失去其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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