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遗嘱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共同遗嘱乃是由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据书面协议,共同设立的遗嘱文件。
从形式角度来看,共同遗嘱亦被称为单纯共同遗嘱,这主要归因于它是将表述不同意旨的数份遗嘱,例如各自独立的遗嘱,整合记录于同一份文档之中。 尽管这种单纯共同遗嘱在表面上看是一种以同一份遗书为载体的多份独立遗嘱,但实际上,它们有着各自独立且相互影响甚小的法律效力。 相比之下,实质性共同遗嘱则意味着两个或是更多的立嘱人能够共同创作、达成一致意见以及赋予其共同或关联的意图,以此建立了一个全新的遗嘱意图,并最终将其固化在同一份遗书之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